定陶古陶丘,故邑名曰陶。
西周、春秋為曹國都,后入宋為陶邑。
戰(zhàn)國入魏,仍稱陶,又稱定陶。
秦置定陶縣,屬東郡。
西漢、魏、晉為濟陰郡治。
北魏濟陰郡徙縣西之左城。
隋于左城置濟陰縣,為濟陰郡治,定陶縣屬之。
唐降定陶縣為鎮(zhèn),并入濟陰縣。
宋太平興國四年(公元979年)復(fù)置,為廣濟軍治。
金、元屬曹州。
明洪武四年(公元1371年)徙治今址,屬兗州府。
清屬曹州府。
1914年屬濟寧道。
1925年屬曹濮道。
1928年屬省。
1939年屬第二行政督察區(qū)。
1942年抗日民主政權(quán)于今縣境南、東、東北部置定陶縣,屬冀魯豫行政區(qū)第五專區(qū)。
1949年屬平原省菏澤專區(qū)。
1952年隨專區(qū)劃歸山東省。
1958年撤銷,地入成武、菏澤兩縣,1961年復(fù)置,仍屬菏澤專區(qū)(1967年改稱菏澤地區(qū))。
1978年3月菏澤地區(qū)行政公署成立,定陶縣屬菏澤地區(qū)。
2000年6月,撤銷菏澤地區(qū),設(shè)立菏澤市(地級),定陶縣屬菏澤市。
2016年4月,撤銷定陶縣,設(shè)立定陶區(qū),屬菏澤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