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桂政函[2005]169號文件精神,2005年8月撤銷金城江鎮(zhèn)設金城江街道。 |
清代,屬慶遠府宜山縣。 民國二十二年(1933年),設有東江鄉(xiāng),屬宜山縣。 1953年,改歸河池縣,設東江區(qū)。 1958年,設東江公社。 1962年,為東江區(qū)。 1965年,復設東江公社。 1984年,東江公社改鄉(xiāng)。 1996年,東江鄉(xiāng)改鎮(zhèn)。 |
清代,屬河池縣。 民國二十二年(1933年),設有六圩鎮(zhèn),屬河池縣。 1952年,為河池縣第二區(qū)。 1955年,為六圩區(qū)。 1958年,設六圩公社。 1984年,六圩公社改鄉(xiāng)。 1997年,六圩鄉(xiāng)改鎮(zhèn)。 |
1949年前,屬河池縣。 1951年,設金城江鎮(zhèn)。 1958年,屬六圩公社。 1972年,從六圩公社分設六甲鎮(zhèn)。 |
宋初,置河池縣,治今鎮(zhèn)北,隸屬智羈縻州。 北宋治平二年(1065年),河池縣改隸慶遠府。 北宋大觀元年(1107年),河池縣更名懷德縣,并在其治置庭州,上隸慶遠府,下轄河池縣。 北宋大觀四年(1110年),庭州省廢,懷德縣復更名河池縣,復隸慶遠府。 元至元十六年(1279年),河池縣改隸慶遠路。 元大德元年(1297年),河池縣改隸慶遠南丹溪洞等處軍民安撫司。 明洪武元年(1368年),河池縣復隸慶遠府。 次年,河池縣又改隸慶遠南丹軍民安撫司。 明洪武三年(1370年),河池縣又復隸慶遠府。 明天順六年(1462年),河池縣遷治今鎮(zhèn)東。 明成化十三年(1477年),河池縣復遷舊治。 明弘治十七年(1504年)五月,河池縣升改為河池州。 明正德三年(1508年),河池州劃轄思恩縣(治今環(huán)江毛南族自治縣縣城)。 清因之。 民國元年(1912年),河池州改縣,民國時期先后隸屬柳江道、廣西省、宜州、柳州民團區(qū)、柳州、慶遠行政監(jiān)督區(qū)、第七、第十行政督察區(qū)。 1949年,河池解放。 1953年,河池縣遷治今金城江鎮(zhèn),設河地區(qū),屬河池縣。 1958年,鎮(zhèn)域設河池、下考2公社。 1966年7月,河池縣再遷治今鎮(zhèn)。 1968年7月,河池縣復遷治金城江鎮(zhèn)。 1984年,河池公社撤改為河池鎮(zhèn),下考公社撤改為下考鄉(xiāng)。 2005年8月,下考鄉(xiāng)并入河池鎮(zhèn)。 |
清代,屬河池縣。 民國二十二年(1933年),設有下橋、北香、塘甫3個鄉(xiāng),屬河池縣。 1958年8月,分設拔貢、塘甫、北香3個公社。 1962年,拔貢、塘甫、北香3個公社合并為拔貢區(qū)。 后改為拔貢公社。 1966年,改為紅衛(wèi)公社。 1984年,紅衛(wèi)公社撒改為拔貢鄉(xiāng)。 1999年,拔貢鄉(xiāng)改為拔貢鎮(zhèn)。 |
唐總章二年(669年),置歌良縣。 治今鎮(zhèn)那余村大河口,隸環(huán)州。 五代因之。 北宋,廢省歌良縣。 清代,屬河池縣。 民國二十二年(1933年),設有三旺、九圩兩鄉(xiāng)。 1952年,屬河池縣第四區(qū)。 1955年,改為九圩區(qū)。 1958年,設九圩、三旺兩公社。 1962年,三旺公社改屬長老公社。 1984年,九圩公社改鄉(xiāng)。 長老公社撤銷分設三旺鄉(xiāng)。 1997年,九圩鄉(xiāng)改鎮(zhèn)。 2005年8月,三旺鄉(xiāng)并入。 |
清代,屬宜山縣。 民國二十二年(1933年),設有白土鄉(xiāng),屬宜山縣。 1953年,劃屬河池縣東江鄉(xiāng)。 1958年,設白土公社。 1984年,白土公社改鄉(xiāng)。 |
1951年,設側嶺鄉(xiāng)。 1961年,屬拔貢公社。 1993年,復置側嶺鄉(xiāng)。 |
清代,屬河池縣。 民國二十二年(1933年),設保平鄉(xiāng)。 1958年,屬九圩公社。 次年2月,分保平公社。 1962年,屬九圩區(qū)。 1966年,改屬九圩公社。 1984年,九圩公社撒銷時,分設保平鄉(xiāng)。 |
清代,屬河池縣。 民國二十二年(1933年),設長老鄉(xiāng)。 1952年,屬河池縣第四區(qū)。 1955年,改為九圩區(qū)。 1958年,設九圩、三旺2公社。 1962年,三旺公社改屬長老公社。 1966年,改稱長紅公社。 1982年,復稱長老公社。 1984年,長老公社撤改設長老鄉(xiāng)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