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歷下區(qū) “歷下”一名在戰(zhàn)國時期已有記載,戰(zhàn)國時代,歷下屬齊國。 秦滅六國后,分天下為三十六郡,此地屬齊郡。 秦始皇二十六年(前221),歷下屬濟北郡,稱歷下邑。 漢景帝四年(前153),設歷城縣,治所在歷下;歷下屬濟南郡歷城縣。 晉代,濟南郡治所由平陵城遷至歷城縣。 隋唐時代屬齊州歷城縣。 宋代屬濟南府歷城縣。 元代屬濟南路歷城縣。 明洪武九年(1376),承宣布政使司從青州移歷城。 從此,歷下古城成為省、府、縣三級官府所在地。 清代屬濟南府歷城縣。 1913年屬岱北道歷城縣。 1914年屬濟南道歷城縣。 1929年7月,濟南設市,歷下為濟南市第一、第二、第三區(qū)。 1949年3月,濟南市區(qū)行政區(qū)劃調整,第一、二區(qū)合并稱濟南市城區(qū);第三區(qū)在城外東部和南部。 1951年1月,濟南市第三區(qū)改稱第一區(qū),城區(qū)改稱第二區(qū);同年6月,區(qū)公所改稱區(qū)人民政府。 1955年1月,第一、二區(qū)合并,稱第一區(qū);同年7月,區(qū)人民政府改稱區(qū)人民委員會;同年9月,濟南市調整行政區(qū)劃,第一區(qū)改稱歷下區(qū)。 1966年8月,歷下區(qū)改稱紅衛(wèi)區(qū)。 1973年7月,紅衛(wèi)區(qū)復稱歷下區(qū),名稱沿用至今。 |
2、市中區(qū) 1904年始稱商埠東部,街下設閭。 民國時期改稱商埠一區(qū)、三區(qū)、五區(qū)。 日偽時期改稱商埠東區(qū)、中區(qū),設保甲制。 1948年9月24日濟南解放后稱第五區(qū)。 1954年改稱第四區(qū)。 1955年9月濟南市簡編縮制設五大行政區(qū),因地處濟南市中心始稱市中區(qū)。 1959年12月濟南市增設東區(qū),撤銷市中區(qū)。 1960年6月市東區(qū)改名郊區(qū),恢復市中區(qū)建制,改稱市中區(qū)城市人民公社。 1966年9月改名紅旗區(qū)。 1973年7月恢復市中區(qū)。 |
3、槐蔭區(qū) 1929年濟南市設立后,轄區(qū)城區(qū)部分為濟南市第七區(qū),其他區(qū)域分別屬濟南市第八、九區(qū)和長清縣。 1940年,第七區(qū)改為濟南市商埠西區(qū),轄區(qū)其他區(qū)域分別屬濟南市南鄉(xiāng)區(qū)、西鄉(xiāng)區(qū)和長清縣。 1945年抗戰(zhàn)勝利后,商埠西區(qū)、南鄉(xiāng)區(qū)、西鄉(xiāng)區(qū)分別改稱濟南市第七區(qū)、第九區(qū)、第十區(qū)。 1948年9月濟南解放后,轄區(qū)分別屬濟南市第七區(qū)、第九區(qū)、第十區(qū)和長清縣。 1951年1月,濟南市調整市轄區(qū)設置,轄區(qū)分別屬濟南市第六區(qū)、郊三區(qū)、郊四區(qū)、郊五區(qū)。 1955年9月,將以槐樹命名的街巷較多的第六區(qū)改為槐蔭區(qū),郊三區(qū)、郊四區(qū)、郊五區(qū)分別改稱段店區(qū)、藥山區(qū)、玉符區(qū)。 1956年7月,段店區(qū)、藥山區(qū)、玉符區(qū)撤銷,劃入新設立的濟南市郊區(qū);1958年郊區(qū)撤銷,段店區(qū)、藥山區(qū)、玉符區(qū)劃入歷城縣,時轄區(qū)東部為槐蔭區(qū),西部屬歷城縣。 1966年8月,槐蔭區(qū)更名為東風區(qū)。 1973年7月,復稱槐蔭區(qū)。 |
4、天橋區(qū) 西周時,屬譚國。 東周莊王十三年(前684)屬齊國濼邑;戰(zhàn)國時,改稱歷下邑。 秦統(tǒng)一后,屬濟北郡歷下邑。 西漢景帝四年(前153),屬新設置的歷城縣。 至1929年濟南設市前,境域均屬歷城縣轄領。 1929年7月,濟南市成立,境域由歷城縣劃歸濟南市。 1930年,濟南市劃分為10個區(qū),境域分屬第四、五、六、八、九、十區(qū)。 1945年,濟南市設防11個區(qū),境域分屬第八、十一、四、五區(qū)。 1950年12月,濟南市劃分為6個市區(qū)、5個郊區(qū)、2個直屬鄉(xiāng)(鎮(zhèn)),境域分屬第三區(qū)、第四區(qū)、郊一區(qū)、郊二區(qū)、郊三區(qū)、郊四區(qū)和濼口鎮(zhèn)。 1955年9月,第四區(qū)更名為天橋區(qū),屬濟南市。 1956年,濼源區(qū)撤銷,部分地區(qū)劃歸天橋區(qū)。 1957年12月,濟南市郊區(qū)并入歷城縣,歷城縣劃歸濟南市,境域分屬天橋區(qū)、歷城縣和齊河縣等。 1960年6月,歷城縣北園公社劃歸天橋區(qū)轄領,翌年7月,北園公社復歸歷城縣領導。 1966年9月,天橋區(qū)改稱向陽區(qū)。 1973年7月,向陽區(qū)復稱天橋區(qū),沿用至今。 |
5、歷城區(qū) 西周時,屬譚國。 春秋莊公十年屬齊國,稱濼邑。 戰(zhàn)國時,稱歷下邑。 秦統(tǒng)一中國后,屬濟北郡。 西漢景帝四年(前153)始設歷城縣,屬青州濟南郡。 東漢初屬濟南郡,后屬濟南國。 明朝屬山東省濟南府,并從此開始成為山東省政治中心。 1987年4月11日,撤銷濟南市郊區(qū)、歷城縣,設立濟南市歷城區(qū),以原歷城縣的行政區(qū)域和原郊區(qū)的洪家樓鎮(zhèn)、華山鎮(zhèn)、王舍人鎮(zhèn)為歷城區(qū)的行政區(qū)域。 1989年12月,齊河縣的靳家、大王兩個鄉(xiāng)和桑梓店鎮(zhèn)劃歸歷城區(qū)。 1995年3月2日,撤銷濟南市歷城區(qū)大王鄉(xiāng),設立大橋鎮(zhèn)。 2000年1月4日,歷城區(qū)黨家莊鎮(zhèn)、十六里河鎮(zhèn)劃歸市中區(qū)管轄。 2001年2月,撤銷洪家樓鎮(zhèn),設立山大路、洪家樓、東風、全福4個街道。 2001年12月,撤銷彩石鄉(xiāng),設立彩石鎮(zhèn)。 2005年11月,撤銷高而鄉(xiāng)、錦繡川鄉(xiāng),將其行政區(qū)域并入仲宮鎮(zhèn)。 2009年,撤銷孫村鎮(zhèn),設立巨野河街道和孫村街道。 2010年4月20日,撤銷華山鎮(zhèn)、王舍人鎮(zhèn)、郭店鎮(zhèn)、港溝鎮(zhèn)、遙墻鎮(zhèn),設立華山街道、荷花路街道、王舍人街道、鮑山街道、郭店街道、唐冶街道、港溝街道、遙墻街道、臨港街道。 2019年7月,撤銷唐王鎮(zhèn)、西營鎮(zhèn),設立唐王街道、西營街道。 |
6、長清區(qū) 西周為盧子國、祝國、邿國一部分,春秋為齊盧邑、清邑地。 秦代設盧縣(治今孝里鎮(zhèn)),屬濟北郡。 西漢時為泰山郡盧縣、北安縣、茌縣和平原郡祝阿縣地,盧縣為都尉治。 東漢為濟北國治,三國魏時為濟北國盧縣、泰山郡山茌縣和濟南國祝阿縣地。 西晉時為濟北國盧縣、泰山郡山茌縣、濟南郡祝阿縣地。 南北朝時初屬南朝宋,后屬北魏,縣境為僑置東太原郡山茌縣、太原縣、祝阿縣、盧縣地。 隋開皇五年(前586)以東太原郡治所置長清鎮(zhèn),十四年(前594)以長清鎮(zhèn)置長清縣。 因域臨清水而得名。 唐代省豐齊、山茌二縣并入長清縣。 五代又省盧縣并入長清縣。 北宋至道二年(996)長清縣治遷刺榆店,即今長清老城區(qū),時屬京東東路濟南府。 金代屬山東東路濟南府。 元改屬泰安州。 明初屬山東行省濟南府,宣德三年(1428)后改屬山東布政使司濟南府。 清屬濟南府。 民國成立以后,曾先后屬岱北道、濟南道、山東省政府。 1939年成立長清縣抗日民主政府后,隸屬泰西專屬。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后,隸屬泰安專署。 1958年改屬濟南市。 1959年10月撤銷長清縣。 1961年5月復縣后劃歸泰安專署。 1978年11月還屬濟南市。 2001年6月26日撤縣設區(qū)。 |
7、章丘區(qū) 早在8000多年前,境內即有人類繁衍生息。 商代,東、北部為蒲姑國。 商末,西部為潭國,都城今龍山鎮(zhèn)城子崖。 春秋時期,先后為潭國和齊國諸侯封地賴邑、寧邑、臺邑、崔邑。 戰(zhàn)國,屬田齊。 秦,屬濟北郡。 西漢,屬青州部濟南郡(治東平陵城)。 漢景帝四年(前153年),首次置縣稱陽縣(治回軍鎮(zhèn),今繡惠鎮(zhèn)回村)等。 東漢時,中部為陽丘縣,北部為管縣、犭虎縣,南部為土鼓縣。 后陽丘、犭虎縣并入東朝陽縣。 魏晉時期,東朝陽縣屬東安國。 南北朝劉宋,改東朝陽縣為朝陽縣,屬齊郡。 北齊廢朝陽縣置高唐縣(治回軍鎮(zhèn))。 北齊天保七年(556年),高唐縣遷治女郎山(章丘山)南建城。 隋開皇十六年(596年),"以博洲亦有高唐,改為章丘縣",取縣北山章丘為名。 唐貞觀元年(627年)屬河南道齊洲濟南郡。 宋、金,屬濟南府。 元,屬山東東路西南道濟南路總管府。 明、清,皆屬濟南府。 民國初,屬岱北道。 民國3年(1914年),改屬濟南府。 1945年8月,劃為章丘、章歷2縣,屬泰山專區(qū)。 1950年4月,兩縣劃歸淄搏專區(qū),1953年9月,章歷縣并入章丘縣(治舊章丘城,今繡惠鎮(zhèn)駐地),劃歸泰安專區(qū)。 1958年8月,縣遷明水。 同年11月,泰安專區(qū)撤銷,屬濟南市。 1961年5月,泰安專區(qū)恢復,又劃歸泰安專區(qū)。 1979年1月,復屬濟南市。 1992年8月,撤章丘縣設章丘市(縣級)。 |
8、濟陽區(qū) 春秋為齊梨邑地。 秦置著縣于今縣西北,又置漯陰縣于今縣西,同屬濟北郡。 兩漢漯陰屬平原郡,著縣屬濟南郡(國)。 三國魏、晉同屬濟南國(郡)。 晉末亂后廢漯陰,南朝宋于其境依置臨邑縣,治今孫耿鎮(zhèn)。 北齊廢著縣,臨邑屬齊州。 隋屬齊郡。 唐屬齊州。 金太宗天會七年(1129),割臨邑縣的故著縣及章丘一部分地置濟陽縣,治標桿鎮(zhèn)(今濟陽街道),屬濟南府。 1913年濟陽縣屬山東省岱北道,次年改岱北道為濟南道。 1928年道廢,直屬于省。 1943年7月,并入齊濟縣,屬魯北第二專區(qū)。 1944年1月,撤銷齊濟縣,復置濟陽縣,屬渤海行政區(qū)第二專區(qū)。 1949年7月屬濼北專區(qū)。 1950年5月惠濟縣部分地并入,屬德州專區(qū),1956年2月屬惠民專區(qū)。 1958年12月并入臨邑縣,屬聊城專區(qū),1960年屬淄博專區(qū)。 1961年10月復置,屬德州專區(qū)。 1990年1月,劃歸濟南市,為市管縣。 2018年6月19日撤銷濟陽縣,設立濟南市濟陽區(qū)。 |
9、萊蕪區(qū) 漢代首設萊蕪縣,屬泰山郡。 1949年萊蕪縣屬泰山專署。 1958年萊蕪縣屬濟南市。 1961年萊蕪縣復屬泰山專署。 1983年為萊蕪市(縣級市),屬泰山行署。 1992年12月,縣級萊蕪市升格為地級萊蕪市,設萊城區(qū)、鋼城區(qū)兩個區(qū)。 2018年12月撤銷地級萊蕪市,將其所轄區(qū)域劃歸濟南市管轄。 為傳承萊蕪古地名,以原萊蕪市萊城區(qū)的行政區(qū)域設立濟南市萊蕪區(qū)。 |
10、鋼城區(qū) 商朝,境域北部屬牟國地。 周朝,境域北部屬牟子國地。 西漢時期,境域北部屬牟縣。 隋朝,境域北部屬嬴縣,南部(黃莊、寨子一帶)屬新泰縣。 唐朝,境域北部屬萊蕪縣,南部屬新泰縣。 宋朝初,境域南部屬新泰縣,后屬蒙陰縣。 明朝至清朝,境域北部屬萊蕪縣東鄉(xiāng),南部屬蒙陰縣北一區(qū)。 清末民初,鄉(xiāng)、保及區(qū)、社建制取消,縣下設區(qū),區(qū)轄鄉(xiāng)(鎮(zhèn))。 境域北部絕大部分屬顏莊區(qū)(萊蕪四區(qū)),轄3個鎮(zhèn)、13個鄉(xiāng),即:顏莊、鄭王莊和清泥3個鎮(zhèn),黃花、南冶、紅埠嶺、岔河、瀾頭、埠東、沈家崖、里辛、玥莊、逯家莊、棋山、牛山和潘家溝13個鄉(xiāng),共計136個自然村。 境域南部,清宣統(tǒng)三年(1910年)為蒙陰縣北一區(qū),1921年為黃莊區(qū),1933年屬蒙陰縣七區(qū)。 1939年3月,境內的顏莊區(qū)(四區(qū))屬泰山特委直屬縣;10月直屬縣撤銷。 1941年5月,萊蕪縣劃為萊北縣、萊東縣和萊南縣,顏莊區(qū)分為南冶、清泥、棋山和黃花4個小區(qū),其中境內的清泥區(qū)屬萊南縣,棋山區(qū)、黃花區(qū)屬萊東縣;9月萊南縣改稱新甫縣,11月黃花區(qū)并入棋山區(qū),歸新甫縣。 后南冶區(qū)、清泥區(qū)合并為顏莊區(qū)。 1944年7月,顏莊區(qū)、棋山區(qū)劃歸新泰縣。 1945年10月,萊北、萊東和新甫三縣合并,恢復萊蕪縣原建制,顏莊區(qū)劃歸萊蕪縣。 1939年1月,境內黃莊區(qū)劃歸新泰縣。 1940年4月,劃歸蒙陰縣。 1941年9月,又劃歸新蒙縣。 1942年8月,黃莊區(qū)與張莊區(qū)合并為張黃區(qū),劃歸博萊縣;寨子鄉(xiāng)劃歸新甫縣。 1944年4月,黃莊區(qū)劃歸蒙陰縣;7月寨子鄉(xiāng)劃歸新泰縣翟鎮(zhèn)區(qū)。 1945年7月,黃莊區(qū)從蒙陰縣析出歸屬沂源縣,為沂源六區(qū)。 1949年10月1日,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,區(qū)下設鄉(xiāng),鄉(xiāng)轄村,境內設有萊蕪縣顏莊區(qū)、沂源縣黃莊區(qū)2個區(qū),以及隸屬新泰縣翟鎮(zhèn)區(qū)的寨子、廟子2個鄉(xiāng),共14個鄉(xiāng)。 其中,顏莊區(qū)有顏莊、港里、清泥、埠東、瀾頭、里辛、鄭王莊和棋山8個鄉(xiāng),黃莊區(qū)有黃莊、王家莊、上峪和丈八丘4個鄉(xiāng)。 1958年3月,撤區(qū)并鄉(xiāng),境域包括顏莊鄉(xiāng)、鄭王莊鄉(xiāng)(屬萊蕪縣)及黃莊鄉(xiāng)(屬沂源縣)、寨子鄉(xiāng)(屬新泰縣);9月至10月,鄉(xiāng)改設為人民公社,境內有黃莊、顏莊和鄭王莊3個人民公社,寨子鄉(xiāng)所轄22村隸屬新泰縣翟鎮(zhèn)人民公社。 1959年2月,顏莊人民公社、鄭王莊人民公社合并為顏莊人民公社。 1962年3月,人民公社以下設管理區(qū),村改稱生產(chǎn)大隊,境域有13個管理區(qū)156個生產(chǎn)大隊,包括顏莊人民公社下設的顏莊、清泥、里辛、鄭王莊、棋山、瀾頭和港里7個管理區(qū)92個生產(chǎn)大隊,黃莊人民公社下設的黃莊、王家莊、上峪和丈八丘4個管理區(qū)42個生產(chǎn)大隊,翟鎮(zhèn)人民公社所屬的寨子、廟子2個管理區(qū)22個生產(chǎn)大隊。 1983年8月30日,萊蕪縣改設為萊蕪市(縣級市),境內顏莊公社遂改為萊蕪市顏莊公社。 1984年3月起,進行農(nóng)村體制改革,撤銷人民公社。 境內設有顏莊辦事處隸屬萊蕪市;黃莊區(qū)隸屬沂源縣;寨子鄉(xiāng)、廟子鄉(xiāng)2個鄉(xiāng)隸屬新泰市。 共13個鄉(xiāng)(鎮(zhèn)),其中顏莊辦事處有顏莊鎮(zhèn)、城子坡鎮(zhèn)、西港鄉(xiāng)、瀾頭鄉(xiāng)、里辛鄉(xiāng)、鄭王莊鄉(xiāng)和棋山鄉(xiāng)7個鄉(xiāng)(鎮(zhèn)),黃莊區(qū)有黃莊鄉(xiāng)、王家莊鄉(xiāng)、上峪鄉(xiāng)和丈八丘鄉(xiāng)4個鄉(xiāng)。 境內共有164個行政村(顏莊辦事處100個、黃莊辦事處42個、寨子鄉(xiāng)和廟子鄉(xiāng)22個)。 1985年9月至12月,撤處(區(qū))并鄉(xiāng)。 境域有萊蕪市顏莊鎮(zhèn)、城子坡鎮(zhèn)、里辛鄉(xiāng),沂源縣黃莊鎮(zhèn),新泰市寨子鄉(xiāng),共5個鄉(xiāng)鎮(zhèn)、164個行政村。 1990年8月,顏莊鎮(zhèn)、城子坡鎮(zhèn)和里辛鄉(xiāng)從萊蕪市劃出,黃莊鎮(zhèn)、寨子鄉(xiāng)分別從沂源縣、新泰市劃出,成立萊蕪市鋼城辦事處,為萊蕪市人民政府派出的副縣級機構,轄顏莊、城子坡、黃莊3個鎮(zhèn)及里辛、寨子2個鄉(xiāng),共有164個行政村。 1991年1月1日,萊蕪市鋼城辦事處掛牌辦公。 1992年11月22日,國務院以國函1992年182號文件,批準萊蕪市由縣級市升為地級市,同時設立鋼城區(qū)。 1993年1月15日,鋼城區(qū)人民政府掛牌辦公,區(qū)政府駐城子坡鎮(zhèn)。 轄城子坡、顏莊、黃莊3個鎮(zhèn)和里辛、寨子2個鄉(xiāng),164個行政村,總面積339.34平方千米。 1995年9月,城子坡鎮(zhèn)改為城子坡街道,里辛鄉(xiāng)改為里辛鎮(zhèn),2000年12月,城子坡街道與寨子鄉(xiāng)合并,成立艾山街道,2006年6月,省政府批準將萊蕪市萊城區(qū)辛莊鎮(zhèn)劃歸萊蕪市鋼城區(qū)管轄。 2010年5月,批準將鋼城區(qū)辛莊鎮(zhèn)墨埠村、興隆莊村劃歸萊城區(qū)鵬泉街道辦事處管轄。 2012年,撤銷里辛鎮(zhèn)、黃莊鎮(zhèn),設立里辛街道、汶源街道。 2018年12月濟萊合并,為濟南市鋼城區(qū)。 |
11、平陰縣 秦朝初屬東郡,后屬濟北郡。 西漢時平陰為盧縣地(治所在長清孝里一帶);東漢建武年間,初設平陰縣,平陰、盧縣二縣并存(此說源于明代于慎行主編的《兗州府志》)屬濟北國。 隨后被后趙、前燕、后燕、前秦、南燕占領。 劉宋永初元年(420)復歸盧縣。 后又經(jīng)北魏、北周時曾屬濟北郡和肥城郡。 隋開皇十四年(594)設榆山縣。 大業(yè)二年(606)正式改稱平陰縣(據(jù)此說平陰已立縣1400余年)。 唐朝,平陰縣先后屬于河南道的鄆州、濟州。 在此期間,平陰縣曾短暫撤銷,劃歸盧縣和東阿縣。 開成二年(837)復置平陰縣,屬鄆州東平郡。 自五代后開平二年(908)至后周顯德二年(955),平陰均屬太平節(jié)度使鄆州。 宋、金屬東平府。 元朝平陰屬東平路。 明朝時屬山東行中書省東平府,后改屬承宣布政使司兗州府。 清朝平陰縣初屬山東省兗州府東平州。 雍正十三年(1735)屬泰安府。 1912年平陰縣屬東臨道。 1913年屬山東濟西道。 1914年改屬東臨道。 1928年直屬山東省。 1932年屬山東省第一實驗區(qū)行政督察專員公署。 1933年屬第六行政督察區(qū)。 1938年屬魯西道。 1939年10月1日,平陰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后,屬泰西專區(qū)。 1941年8月屬冀魯豫第十六專區(qū)。 1942年12月,平陰與東阿辦事處合并改稱平阿縣。 1945年撤銷平阿縣恢復平陰縣。 1950年5月屬泰安專區(qū)。 1958年12月撤銷平陰縣,平陰縣并入東平縣,劃歸聊城專區(qū)。 1960年3月東平縣撤銷,復置平陰縣,隸屬濟南市,同年4月改屬菏澤專區(qū)。 1961年7月22日劃歸泰安專區(qū)。 1985年平陰縣復屬濟南市,成立建制至今。 |
12、商河縣 隋開皇十六年(596),置滳河縣。 《元和郡縣圖志》記載:“滳河縣,本漢扐縣,屬平原郡,后漢省。 隋開皇十六年於此置滳河縣,屬滄州。 貞觀元年屬德州,十七年改屬棣州。”《太平寰宇記》記載:“滳河縣,隋開皇十六年於扐故城置滳河縣,以縣南滳河為名。 舊十鄉(xiāng),今三鄉(xiāng)”。 《齊乘》記載:“隋開皇初于漢扐縣置滳河縣,取名縣南滳河!596年(隋開皇十六年)置縣。 因有滳水流經(jīng),故名滳河縣,隸屬于棣州。 隋大業(yè)元年(605),改屬渤?ぁ 唐武德四年(621),復屬棣州。 武德八年(625),棣州廢,屬滄州。 貞觀元年(627),改屬德州。 貞觀十七年(643),復置棣州于厭次(今惠民東南),又屬棣州。 天寶年間(742—756),改棣州為樂安州,滳河縣屬之。 五代時(907—950),隸屬關系未變。 宋元祐元年(1086),滳河縣改為商河縣,屬棣州。 宋咸淳元年(1265),改為無棣縣,屬滄州,復改為商河,屬棣州。 明初,屬濟南府。 明宣德元年(1426),改屬武定州。 清初,商河縣復屬濟南府。 清雍正十二年(1734),改屬武定府1913年屬岱北道(1914年更名濟南道)。 1925年10月屬武定道。 1928年廢道制,直屬于省。 1937年1月屬第五行政督察區(qū)。 1939年7月建立商河縣抗日民主政府,時屬魯北行政區(qū)。 為適應抗日斗爭需要,1941年7月以商惠(民)公路為界,設立路南、路北兩個商河縣,均屬冀南行政區(qū)第八專區(qū)。 1942年9月撤銷商河縣建制,于商河、惠民兩縣毗連地區(qū)置商惠縣,屬冀魯邊行政區(qū)第三專區(qū)。 1944年3月冀魯邊與清河兩行政區(qū)合并為渤海行政區(qū),商惠縣屬渤海第二專區(qū)。 1944年11月,商惠縣析出一部與惠民、濟陽2縣毗連地區(qū)設置惠濟商三邊縣,隸屬不變。 1949年7月屬濼北專區(qū)。 1950年5月屬德州專區(qū)。 1956年2月德州專區(qū)撤銷,改屬惠民專區(qū)。 1958年12月樂陵縣裁入,商河縣同時轉屬聊城專區(qū)。 1960年1月更名樂陵縣,1961年9月,恢復商河縣,原樂陵縣析出,2縣均同時改隸于復置的德州專區(qū)(1967年改稱德州地區(qū))。 1989年12月劃屬濟南市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