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道光年間(1821~1850)漢民建村于此,此處原為蒙民放牧種公綿羊的地方,蒙語(yǔ)稱為“忽纏戶”,沿用原蒙語(yǔ)地名為村名。
清道光年間(1821~1850)漢民建村于此,因此地原住蒙民,草灘原有野豬出沒,蒙民稱其為“包兔”,意為“有野豬出沒之地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