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民國《陸良縣志》記載,明天啟年間,朱冠三倡導在城東南盤江河道中修建石壩一道,即如今稱的撤河壩。清雍正年間,將此壩下移10里重建,故名新壩。民國年間和建國后,對新壩進行數次改擴建,F存的是1964年建的新壩閘和水電站,現在仍發(fā)揮著蓄水、泄洪作用。已列為縣級不可移動保護單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