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代置縣時屬金田鄉(xiāng)還集里(十一、十二都);明萬歷十一年(1583年)全縣區(qū)域再劃分,屬金田鄉(xiāng)還二里;民國34年(1945年)年1月,實行保甲制度時屬長卿鎮(zhèn)山格保;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,區(qū)劃五區(qū)、十一區(qū)、長坑區(qū)時均為山格鄉(xiāng),并轄有扶地、月眉和南斗的程光角落;1958年11月實行公社、大隊建制時,扶地、月眉從山格析出,各自成立一個行政機構(gòu),程光角落于劃歸南斗鄉(xiāng),山格獨立一個行政機構(gòu),并改名為鳳山大隊;1981年9月,再改為山格大隊;1984年7月,實行鄉(xiāng)、村建制時改為山格村。